考生参加联合测试获得的成绩为联盟院校共同认可,我院在同期内不再单独组织相同类型的考试。
五、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5 月 6 日 10:00 至8日 17:00登录 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相应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 广西招生考试院 网站 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 进入。首次登录时使用考生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为顺序志愿。
高职单招设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5月18日10:00至19日10:00,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2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填报模式仍为顺序志愿。如志愿填报安排有所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请考生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的最新消息。志愿填报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1.第一次投档录取时间:2020年5月11日至12日。
2.征集志愿录取时间:5月20日至21日。
3.录取时间如有变动,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正式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院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联合测试并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联合测试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高职单招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语文科学考成绩 数学科学考成绩 外语科学考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含附加分)相同,则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分高低排序,二项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 广西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院校志愿且有相应院校备案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每轮投档后,我院可根据专业计划缺额情况和考生志愿,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进行专业计划调整,以尽量满足考生专业志愿。
4. 我院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 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 服从专业调剂 ,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 不服从专业调剂 ,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广西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院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及时查询。
七、重要提示
1.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2.遵纪守法,严惩违规。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5 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我院空中乘务专业需要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该专业招生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热爱党,有志于从事民航服务业,具有强烈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素质修养。
(2)有良好的英语基础和较好的口语基础。
(3)身高:女生 160-175cm,男生173-185cm,身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步。
(4)身体健康,富有朝气,心理素质好,五官端正,肤色好,仪表清秀,身体无明显疤痕、无纹身等。
(5)裸眼视力:不低于0.7、无斜视、无色盲、无色弱。
(6)本专业由学校联合航空服务企业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不合格可申请转读旅游管理系其他专业。
八、学院概况
学院全称: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379
办学地点:第一校区(南宁市大学东路168号)
第二校区(防城港市江山半岛科教园区内,防东公路南侧)
学院网址:http://www.gxibvc.net/
招生电话:0771 - 3241618 3244696
投诉电话:0771 3245150
九、日程安排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联合测试各项工作日程安排待定。疫情完全控制后,我们将及时制订详细工作日程安排,并在联合测试网站和我院网站上另行通知。
十、其它
1.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2.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3.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