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8日电 据复旦大学官方网站消息,近期,复旦大学发布《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退学决定公示(第一批)》,对该校12名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决定。
《公示》称,这些研究生被退学处理的原因是“存在学习年限届满未毕业或结业的情况”,违背了《复旦大学学籍管理规定》第四十一条、《复旦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对他们作出退学处理决定。退学原因标注都是“学习年限届满仍未达到毕业或结业要求”。
复旦大学表示,“学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邮寄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研究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决定”。按照教育部第四十一号令要求,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决定对上述学生采用公示方式送达退学决定书。公示期60天,自北京时间2019年10月25日起至2019年12月24日止,公示期满视为送达本人。退学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