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医学与辐射防护国家重点实验室教师指导研究生科研。作者供图
苏州大学日前开始实施2019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的遴选工作。该培养计划,并非简单的“硕士+博士”的培养,而是贯通硕博培养过程,实行连续、分段式的人才培养模式。
近日,苏州大学正在校内积极开展2019年“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的遴选工作。选拔出的一批学术型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将以“博士研究生候选人”身份直接进入“绿色通道”,修读硕博一体化的研究生课程。考核合格后,还能直接转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开展科学研究。
2017年底,苏州大学作为全国14所高校之一,获批教育部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去年,学校出台系列文件,在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等方面全面改革。“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正是该校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后的新景象。
研究生:“333”选拔录取培养精英人才
记者从苏州大学研究生院了解到,今年报考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的人数高达31795人,近三年内报考人数也一直稳居江苏省榜首。坐拥天时地利人和的苏州大学,为何要破冰改革研究生培养工作?
“社会、学校、学生的需求都是改革深入的内生动力。”苏州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曹健介绍,学校现有17000余名在校研究生,3000多名校内外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点覆盖除军事学外的所有学科门类,这些条件都为改革培植了土壤。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苏州大学以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为契机,在探索高层次人才培养模式上先行先试。2018年,学校在保留原有“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的招生方式上,又启动实施了“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333”招生选拔模式。首批2018级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生中,经本人申请、学校考核、双向选拔,共有15个学院(部)的70名学生入选。
物理学专业研一学生田宇,在入选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后深刻体会到充实的科研学习,他除了要参加2年硕博一体化课程学习,还有3年科研训练和学位论文阶段的学习,学习内容涉及物理、化学、材料等多个交叉学科。“因为对未来有了更明确的目标,我会主动用心地去开展一些科研探索,定期与导师交流研究方案。”信心十足的田宇说,目前他已有一项自主发明专利获得了授权。未来通过交叉学科研究,希望能开展更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创新性工作。
“‘博士研究生候选人’培养计划,并非简单的‘硕士+博士’的培养,而是贯通硕博培养过程,实行连续、分段式的人才培养模式。”苏州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任卢玮解释,针对性的培养方案更有利于激发学生活力,以此来解决学生在“真学”问题上实现重点突破。
导师:逢招生必申请,还要具备“3+1”能力
优秀人才的选拔方式拓宽,是否意味着导师能省心省力了?相反,苏州大学在强化研究生导师职责上更为严格。
早在2010年,苏州大学就率先成立全国首个导师学院,旨在加强全面落实导师立德树人职责,促进导师自我实现,以推动导师队伍由规模发展向素质优化、能力提升的跨越。至今,在苏州大学导师学院参加培训的教师已超过2000人次。去年,学校还建立了“德政导师”工作制,在全校聘请了一批资深教授、优秀管理者和党务工作人员担任本学科、跨学科专业和外籍导师博士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实现思想政治教育全员化。
“在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中,导师应当承担起‘无限责任’,既当学业导师,也是学生的思想政治导师、事业伙伴和人生朋友。”在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看来,师生关系就像一条战壕的战友,既有共同维护的学术共同体,也有共同成长、共克难题的联系。
“导师”不是固定头衔,而是指导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工作岗位。为更加明确导师岗位责任,2018年4月,苏州大学出台文件打破导师终身制这一坚冰,向所有符合上岗招生条件的具有副教授(含副教授)以上教师全面开放博士研究生招生岗位,实现导师竞争上岗。
不唯资历、不唯头衔和年龄,但“逢招必申请”。在学术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上岗招生申请制中,苏州大学明确规定申请导师需具备“3+1”要求,“3”是指在“科研活跃度、学术贡献度、师生关系和谐度”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通过教书育人、学术水平、科研条件、科研平台等方面综合考核竞争上岗。而“1”则要求首次招生的导师需在上岗前参加导师学院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以充分了解掌握研究生教育和培养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等等。
据统计,在2019年申请上岗的导师中,15%的青年教师通过竞争、凭借过硬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获得博导资格,还有2%的导师本因年龄要求停止招生,却因科研成果突出而再次上岗。
“办人民满意的教育,顺应研究生教育‘服务需求、提高质量’的改革需求,学校蹄疾步稳地推进博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以此带动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整体提升,将国家对教育发展的新要求、群众对教育发展的新期待、学校对教育发展的新目标落到实处。”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说。(通讯员 姚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