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召开的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省政府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全省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6月~2018年5月,省本级审计向纪委或监察委员会、司法机关、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移送违法违纪问题线索54件,已处理81人,其中批捕6人、党纪政纪处理8人、诫勉谈话12人、通报批评2人;追缴非法所得等984.73万元。
据了解,上述违法违纪问题呈现三个特点: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屡禁不绝,主要表现为个别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部分单位管理人员在招商引资中审核把关不严且事后监管缺失,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有关部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土地评估,造成土地出让金损失等。
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问题时有发生,表现为某些单位或部门私设“小金库”、少数单位违规购买消费卡、个别公职人员接受行政相对人宴请等。
此外,某些机关退休人员和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部分行政事业和国有企业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等依然存在。目前,相关单位已责成个人退回酬金167.47万元;对违规经商办企业的个人入股已清退,涉事人员已处理。
据介绍,2017年6月~2018年5月,该省审计系统组织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2684个,查出违规金额32.72亿元,损失浪费金额3.16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438.25亿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392.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