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创建于1984年,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综合性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先后被确定为:
国家骨干高职院校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优秀院校
湖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湖北省就业先进单位
湖北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湖北省园林式学校
学校地处湖北“国际航空都市区”——鄂州市,紧邻“九省通衢”的大武汉。这里是蜚声中外的吴国故都、湖北省第一批改革开放试验区。
学校位于鄂州市中心城区,占地1598亩,建筑总面积约55万平方米。现有12个教学院(部),学校依托和服务国际航空都市区,建成了航空物流与电子商务、智能制造与汽车服务、护理与生物医药、计算机与互联网技术、建筑工程与测量技术、电工电子与自动化、小教与学前教育、服装与艺术等8大以临空经济为特色的专业群;学校开设了52个专科专业(方向)和5个“专本联合培养”本科专业,其中4个国家级重点专业、7个省级重点专业、4个湖北省特色品牌专业。建有2个国家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6个省级实训基地、36个厂中校、107个校内实训室、288个校外顶岗实习基地。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47人,其中教授、副教授272人,博士、硕士181人。专任教师“双师”率达到90%。学校现有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楚天技能名师”教学岗位25个。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的理念,先后与美国、英国、俄罗斯、加拿大、澳大利亚、乌克兰、新加坡和台湾地区的10多所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交流与工作关系,开展国际教育项目合作。依托行业产业,发起并牵头成立了 “湖北省模具职教集团”“鄂东南学前教育职教集团”和“顺丰物流管理学院”。对接鄂州葛店“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与阿里巴巴、京东、亚马逊、唯品会、苏宁云商、中国平安集团等10多家企业长期开展产学研合作。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在校生18000余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10年稳定在96%以上,毕业生平均薪资处于全省同类院校前列。
风正帆悬,行者无疆。经过30余年的发展,学校正站在国家骨干高职院校的新起点,抢抓国际航空都市区建设发展的机遇,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立足武汉城市圈、辐射中部地区、面向全国、以临空经济专业为特色的国家优质院校而奋斗。
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鄂州职业大学
二、办学类型:省属公办全日制综合类普通高等院校
三、国标代码:11335
四、校址: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路77号
五、招生层次:普通专科(学制三年)
六、录取规则
1、学校按各省招录规则录取。
2、考生的语种不限,学校外语公共课只开设英语。
3、录取考生的专业按照志愿第一顺序专业确定,不设专业级差。
4、艺术类专业文、理、艺兼收,文化成绩计分方式以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为准,专业成绩为2018年考生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成绩,录取按各省录取规则执行。
5、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新生报到时要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体检结果与高考体检表严重不符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2、按鄂价费规[2013]109号文件核定学费:艺术类6500元/年、普通类5000元/年。
八、联系及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11-3876578 3858935 3893706
传真:0711-3858935
邮 箱:ezdxzhaoban@163.com
网 址:http://www.ezu.cn
邮政编码:436000
考生关心的几个问题
一、录取
学校2018年招生计划5820人,计划数居全省前列,面向全国招生。从近三年录取情况来看,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填报我校可以录取。
二、学习、生活
1、学校建有大学生活动中心,成立了涵盖文学、书法、剪纸、音乐、体育、舞蹈等100多个学生社团,校园生活丰富多彩。
2、学生食堂品种齐全,持卡消费,可满足来自全国各个民族学生的需要。
3、学校建有学生公寓群,所有房间配有空调 、宽带网、写字台、书架、衣橱、独立卫生间、洗浴室等设施;宿舍楼内配有洗衣机房,学生可以自助洗衣。
三、转专业
根据教育部和省厅相关文件精神,我校新生报到时可以调换专业,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专升本
学校专升本类型有3种:
1、通过高考志愿填报录取到学校五年制普通本科班就读。
2、大三下学期,参加湖北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进入湖北省属本科院校学习两年,取得普通本科学历及学位。
3、在校期间,套读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院校的自考本科学历,目前我校近30%的学生可取得相应专业的本科学历及学位。
五、就业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生的推荐就业工作。我校毕业生就业率连续十年超过96%,是“湖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六、奖、助、贷学金情况
1、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学校奖学金3000元/年。
2、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年;二等3000元/年;三等2000元/年。学校助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
3、贫困生可在家庭所在地的县级教育部门学生资助中心,凭录取通知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4、学校奖、助学金覆盖面达7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