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今天(4月8日)发布消息,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省统考声乐考试规定曲目及伴奏方式将调整。此举旨在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专业省统考的组织管理,方便考生备考应考,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具体调整内容涉及两个方面:一是修订现有声乐科目面试规定曲目,声乐科目面试规定曲目及伴奏音频库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制作并发布;二是面试伴奏方式由原来的现场钢琴伴奏调整为现场提供音频伴奏,考试时,由考试系统根据考生随机抽取的考试曲目自动播放相对应的伴奏音频。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上旬公布新修订的声乐规定曲目;5月起,分批公布伴奏音频,供考生练习使用。考生获取伴奏音频的方式另行公告。(苏报融媒记者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