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下午,在图书馆多功能厅召开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工作会议。副校长冯多出席并主持会议。各学院院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招生就业处、教务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冯多传达了教育部相关文件和辽宁省教育厅会议精神,通报了全国高考综合改革的进展情况、辽宁省推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推进的情况,并就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科学地确定选考科目方案进行了动员部署。冯多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在贯彻执行中要做到三个明确和三个体现,即明确标准、明确流程、明确时限;体现立德树人的使命感、体现教师职业的责任感、体现爱校爱己的荣誉感。
冯多就做好本科专业选考科目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的工作组,认真制定细化落实好选考工作的实施方案。要从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有利于增强高校人才培养与高中教学的沟通衔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准确理解和把握指引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完善选考科目要求的有关工作;二是科学合理确定科目要求。各单位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科学合理地设置科目选考要求;三是加强招生与培养的沟通衔接。各学院要密切跟踪从高考改革试点省份录取的学生在学校各方面的表现,及时反馈给招生和教学部门,进一步完善招生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四是要及时做好审核报送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数据,保证选考科目的顺利完成。
会上,招生就业处负责人对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相关选考科目文件进行了解读,并进行了工作部署。各学院针对确定选考科目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