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3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3年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全国职业院校实习管理50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互联网+中国制造2025”产教融合促进计划建设院校,全国职业院校校园文化建设“一校一品”学校,全国高职高专校长联席会主席团成员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全国首家高校与百度合作成立“百度云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与中欧航空集团有限公司(荷兰)、福州隆祥航空产业园有限公司合作成立“中欧航空学院”,与同济大学合作共建“福州同济技术转移创新中心”“福州同济跨企业技术服务中心”“福州同济职业教育师资培育基地”。
为保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名称、性质、学校地点
1.学校全称: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1502)
2.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点:
大学城校区:福建省福州市大学城联榕路8号
罗源校区: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松山镇西湾144号
长乐校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衔道里仁工业园区厚德一号
第二条 体检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无高度近视;男生身高170cm及以上,女生身高160cm及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考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专业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高170cm以上(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视力有明确要求,且较适合男性,女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1、身高范围: 女生:165cm-175cm;男生:175cm-185cm。2、体重(单位:kg)范围:女生:(身高厘米数-110)×80%-(身高厘米数-110)×110%,男生:(身高厘米数-105)×90%—(身高厘米数-105)×110%。3、其他:五官端正(女生面容姣好、气质佳),形体匀称挺拔,无O型腿,无色盲色弱,口齿清楚,普通话较标准;面部及其他皮肤裸露部分无明显疤痕,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该工作岗位对考生的身高等条件有明确要求,考生报考志愿时请慎重考虑)。
第三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1.招生专业、计划:2023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信息为准,其中面向退役军人招生的专业,培养方式为秋季入学,全日制脱产学习。
2.收费标准:学费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闽价费〔2012〕356号、闽价费〔2013〕184号文核定标准范围收取。住宿费按照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榕价费〔2014〕25号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学生退费按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价〔2005〕费435号文件)精神,进行学费、住宿费的清退。
第四条 录取工作
(一)我校面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的专业,录取时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我校面向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职毕业生招生的各类专业,依据中职学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三)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四)录取结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fvti.cn。
(五)我校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新生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等相关材料将在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寄出。
第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
考生录取后,学校以英语语种安排公共基础外语教学。
第六条 监督机制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是深化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严格遵守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生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七条 奖学助学办法
(一)奖助学金:按照“国家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和学校奖、助学文件办理,国家奖学金为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为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4500元(特别困难)和2800元(一般困难)两档;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约有28%的学生可获800-2000元不等的奖学金。
(二)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可向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三)勤工助学:学校尽可能多开辟勤工俭学渠道,为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第八条 新生入学和学历证书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录取的新生和普通高考录取的新生一样于2023年9月秋季入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
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其学费、学籍管理、学历文凭与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一样,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符合要求,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九条 附则
(一)我校未委托、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仅适用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分类招生工作。
(三)招生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0591-8376046683760662 83760669
各系联系电话:智能工程系:23533683、建筑工程系:83760401,机电工程系:83760322,交通工程系:83761741,信息工程系:83760501,商务系:83760470,文化创意系:83760319
2.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邮编:350108
3.投诉电话:0591-83761211
4.学校网址:http://www.fvti.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