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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更新: 2023-03-15 11:27:54 | 就上学 | 关注: 

2023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2023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3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3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招生简章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1〕36号)和《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和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10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简章。具体内容如下:

一、联合测试

我校会同区内33所高职高专院校,共同组建2023年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按照“整体策划、统一申报、联合测试、成绩共享”的原则,开展高职单招联合测试工作,取得联合测试成绩的考生才具备被我校录取的资格。

二、考生申报

(一)申报条件

已参加广西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且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符合《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区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桂招考委办〔2022〕73号)中高职院校高职单招、退役军人高职单招报名条件的考生。

(二)申报时间

2023年3月16日9:00-4月6日18:00止。

(三)申报流程

网上申报→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四)申报方法

方法一: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通过首页系统导航的“考试报名”栏目或普通高考的“高职单招”或“高职对口中职”栏目中的“广西2023年高职单招/对口中职申报快速通道”链接,选择“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zslm.cn)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方法三:直接选择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从我校网站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申报系统”栏目填写申报信息。

(五)缴费

根据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高职单招考生报考费为100元/人,报考费用于联合测试申报、测试等组织工作,考生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联合测试报考费用统一由柳州城市职业学院代收。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4月6日18:00。

考生按规定填报申报信息并足额缴费后,才能完成申报手续;对申报成功的考生,不再办理撤销申报和退款手续。

(六)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3年4月12日9:00—4月16日13:30,再次进入联合测试网站申报系统(https://www.gxgzlm.com/)打印准考证。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申报系统页面所提供的联系方式。

三、测试安排

2023年单招联合测试只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所有报考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内成员院校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并取得相应测试结果。

(一)测试时间

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下午14:30-16:00。

(二)测试方式

职业适应性测试采用现场笔试方式进行,测试题为标准化试题,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

(三)测试内容

职业适应性测试包含学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推理能力。

(四)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部分县级市、县设置高职单招考点(另设3个备用考点),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在网上申报时选定考点。考场安排由联盟院校负责落实,具体安排另附。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制定疫情防控预案,配齐配足各种防控物资,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测试成绩

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文化素质成绩(满分为3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

退役军人高职单招联合测试总成绩由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300分)和附加分组成。

(一)文化素质成绩

文化素质成绩采用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原始分成绩总和。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为考生参加本次高职单招联合测试获得的实际测试分数。

(三)附加分

1.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

2023年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招简章

2.加分公示说明:①表中附加分项目及加分标准仅适用于本次联盟院校的高职单招联合测试;②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按其中最高一项加分分值计入总分。

经联盟院校统一评审认定的附加分,将于2023年4月18日--4月28日在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上公示。

(四)成绩查询

2023年4月30日,考生可自行登录广西高职高专招生网站(http://m.gxzslm.cn)查询联合测试总成绩(我校认可此成绩,作为录取的依据)。

五、填报志愿

所有报考高职单招的考生本人需通过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才能获得我校的录取机会,没有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高职单招招生资格。

考生于2023年5月5日10:00至8日10:00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志愿填报系统填报高职单招类别的志愿。志愿填报系统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系统导航-志愿填报-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高职单招/高职对口志愿填报)”进入。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本人高考网上报名时设置的密码,登录成功后须立即修改密码。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每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10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模式为顺序志愿。

投档录取结束后,如我校仍有计划缺额,考生可于2023年5月17日10:00至18日10:00登陆“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采用顺序志愿模式,考生可填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有10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

六、录取

(一)录取时间

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0日至16日;

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19日;

投档录取时间如有变化,以广西招生考试院最新通知为准。

(二)录取原则

1.申报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必须参加广西公办高职高专招生联盟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且取得相应成绩。没有参加联合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未达到10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分数排序规则为: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语文科学考成绩—数学科学考原始成绩—英语科学考原始成绩。即按照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联合测试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附加分)相同,则比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绩高者排在前面;依次类推。

3.广西招生考试院按照顺序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并根据专业计划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检录。即先检录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再检录低分考生的专业志愿,直至专业计划录满为止。

4.我校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此类推。

5.明秀校区校企合作的专业,只录取填报了这些专业志愿的考生,不使用专业调剂录取。

6.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若考生填了“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剂至其他未录满专业;若考生填了“不服从专业调剂”,则按退档处理。

(三)录取名单公示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录检通过后,于2023年5月22日前在我校网站上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年底。

(四)发放录取通知书

在公示10个工作日后,我校对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寄至考生高考报名时填写的通信地址,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七、重要提示

(一)高职单招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已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或其他分类考试招生录取。

(二)遵纪守法,严惩违规。对在联合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进行后续处理。如违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3827(青山校区)

办学地点:青山校区(南宁市青山路14号)

学校网址:http://www.gxjmxy.com/

招生电话:0771-5312199 0771-5300100

投诉电话:0771–5301600

九、其它

(一)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凡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二)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

(三)本简章的解释权属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

附件1:广西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招生联盟2023年高职单招联合测试院校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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