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4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4年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章程。
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贯彻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学院2024年高职单招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国标代码及主管部门
学院全称: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国标代码:12761
学院隶属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业务主管单位: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学院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证书种类
学院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办学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第六条学院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健全自我约束、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考行为规范,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学院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四川省教育厅高职单招的相关政策、办法及要求,研究制定学院高职单招工作方案,执行有关招生工作的决定。
第八条学院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纪检监督小组,全程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括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第十条报考学院航海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身体条件要求: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无红绿色盲,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女生慎报。
航海技术专业身体要求:身体健康,四肢无残缺,无传染性疾病;辨色完全正常,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 及以上,女生慎报。
第四章录取
第十一条高职单招录取工作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院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二条学院认可四川省规定加分政策,依据加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专业时,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按照《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川招考委〔2023〕67号)文件规定,我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收保送及免试生,且申请考生须符合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专业及专业类别要求。
第十七条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自愿放弃录取资格,须在4月12日12:00前向我院提出放弃申请,由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校现场办理录取放弃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第五章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第十九条学生的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考生被录取后,持录取通知书,按我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院统一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招生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学院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东段208号
邮政编码:611130
招生咨询电话:028-82680050
学院网址:http://zsjyc.svtcc.edu.cn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四川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