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牡丹江大学单招章程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4年牡丹江大学单招章程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4年牡丹江大学单招章程。
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牡丹江大学2024年高职单招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实施,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
第三条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第四条 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六条 学 制:三年
第七条 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策单独招生中的重要工作并指导全面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在单独招生考试中违规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上报省招生办备案。
招生纪检监察电话:0453—6593007
第三章 报考条件
第十条 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含补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我省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十一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规定。
第四章 入学考试
第十二条
1、考试形式
单独招生考试采用笔试形式线下进行。
2、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包括语文基础及人文修养、数学两个科目,重点考核高中基础知识、应用能力、政治素质及人文修养,总分为300分。
语文基础及人文修养:满分200分。其中语文基础120分,人文修养80分。主要考核语文基础知识、文化常识、时事政治、技能基础、职业素养、心理健康水平等。
数学:满分100分。主要考核高中数学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
3、考试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3月9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9日,08:00-10:00 语文基础及人文修养
3月9日,10:15-11:45 数学
第二阶段:2024年3月23日考试,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3月23日,08:00-10:00 语文基础及人文修养
3月23日,10:15-11:45 数学
第五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四条 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
第十五条 已被我校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由我校下发录取通知书,被录取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凡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黑龙江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正式录取的考生,须参加各市(地)组织的2024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身体检查,身体检查合格方可正式入学,如不参加体检将取消录取资格。我校单独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和参加高考录取考生待遇一致。
第七章 录取办法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以及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等,录取按总分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录满为止。(同分末段,总分成绩相同时,语文基础及人文修养成绩高者优先,语文基础及人文修养成绩相同时,人文修养部分成绩高者优先)。
考生所填报专业均未录取且达到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录取到其他有剩余计划专业;如选择不服从专业调剂,则做退档处理,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且我校还有剩余计划的情况,考生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参加我校第二阶段测试。
第十八条 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参照以上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届时将单独考试成绩上传我校网站,可供考生查询,并接受考生申诉。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 游戏艺术设计和影视动画2个专业每生每年9000元,其余各专业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费标准依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公办高等学校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学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2017)37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一条 住宿费: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第九章 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电 话:0453—6591832 6596405
传 真:0453—6596405
网 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4年牡丹江大学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453-6591832 6596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