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简章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4年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简章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4年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单招简章。
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单独招生工作,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国标代码:14017。
第三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毕业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办学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卡尔加里路11号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学校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主管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学校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第三章招生对象
第八条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条件,已经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且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及确认的考生,均可报名参加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高职单招考试。
第四章志愿填报
第九条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4年2月27日9:00开始,2024年3月1日15:00截止。
第二阶段:如学校有剩余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2024年3月21日前向我校进行报名。
第十条填报方法
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进入“网报中心”,选择“黑龙江省2024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志愿填报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第五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学校2024年拟开设单独招生专业为护理、助产(限女生)、医学营养、健康管理、康复治疗技术、中医康复技术、药学、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药品经营与管理、药物制剂技术共11个专业。其中,护理、助产、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营养、康复治疗技术学费为5500元/年;其余专业学费为6000元/年;住宿费四人间为1200元/年,六人间为800元/年。
最终招生专业与计划以2024年2月26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https://www.lzk.hl.cn)、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https://www.hljea.org.cn)公布结果为准。
第六章测试形式和办法
第十二条测试形式及费用:测试采取线下笔试方式进行。报名费300元/人。试题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日俄)三个科目。第一阶段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9日;若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学校第二阶段测试,测试时间为2024年3月23日。
第十三条测试成绩及内容:单科成绩均为100分,满分300分。考试内容以中学(普高、职高、技校、中专)所学知识为基础。
第七章考生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时间:2024年3月9日至3月27日,分两个阶段进行综合测试和学校预录取。
第一阶段:2024年3月14日前,我校将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参加本校第一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在我校第一阶段有剩余计划的情况下,严密组织第二阶段测试,3月27日前,在学校官网上公布参加本校第二阶段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测试成绩和预录取结果。
第十五条录取原则
1、对于进档考生,我校遵循“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2、对于同分末端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后择优录取。
3、已被我校录取的考生,须参加2024年4月份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4、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的考生,只能被一所高职院校录取。已被学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4年职教高考(原对口招生)报名。
第十六条学校纪检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徇私舞弊的个人,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绿色通道”为先导、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勤工助学为补充,“奖、助、贷、勤、补、捐、减免”七位一体的资助体系。具体实施以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制定的办法为准。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阳光”招生政策,接受省教育主管部门及考生和家长的监督。
第十九条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属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生就业处。
第二十一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9-58856470459-5816639
纪检申诉电话:0459-5813381
招生传真电话:0459-5885647
学校网址:http://www.dqygz.com
电子邮箱:3658542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