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包含高校简介、艺术类专业介绍、艺术类招生计划、艺术类招生人数、艺术类报考条件、艺术类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3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3年大连海洋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艺术类专业学费及专业收费标准
大连海洋大学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大连海洋大学
2.办学地点及校址: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渤海校区办学,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72万平方米(约合1080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3.9平方米;生师比18.3;专任教师869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任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94.8%;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6445.8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901.3元;图书120.5万册,生均图书67.9册。
二、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
学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结合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我校艺术类专业无预留计划。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根据其专业特点,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就读。艺术类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要求。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对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网公告为准。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 名称 | 学 制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3(采用3+3科类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 学位 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四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综合改革 | 艺术学 | 10000 |
四、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普通高校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海洋大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大连海洋大学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大连海洋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收费标准:500-1200元/生/学年。
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依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4.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具有社会责任感、海洋情怀、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多样化应用型人才,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设置奖助学金如下:
(1)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设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2)学校奖、助学金:设有大连海洋大学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人、二等800元/年/人、三等500元/年/人)、学校助学金(1000元/年/人)。此外,中国水产总公司、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大连万机企业海产有限公司等企业分别在我校出资设立多个奖学金。
(3)其他资助方式: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办学方面说明
我校艺术类专业无此情况。
七、录取办法说明
1.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及投档原则。
对施行高考改革省份,我校艺术类专业均无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辽宁省艺术类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和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2.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所在各省(区、市)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的要求。
(2)各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投档方式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为录取原则,按进档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专业课成绩(艺术类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照“文化课总成绩(含高考加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数学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学校执行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自2024年起,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21〕3号)和各省份的文件规定和要求执行,对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相关事宜进行调整,具体方案以我校2024年招生简章为准。
八、联系电话、网址
录取结果查询网站:https://bkzsw.dlou.edu.cn/
考生申诉电话:0411-84762679
通讯地址:
黄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渤海校区: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平路288号 邮编:116036
传真:0411-84666705
电话:0411-84763156、84763157、84763158
网址:https://www.dlou.edu.cn/
E-mail: zsb@dlo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