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和助学金对于有需要的同学,可以帮助其更好的完成学业。大学奖学金助学金有那些,有多少钱,怎么申请,同学们也很关心。通常来说奖学金助学金来源有三个主体。1、政府。2、学校自主设置。3、社会捐赠(社会捐赠大多又和学校是捆在一起的)。下面我们具体看,政府和学校设置了那些奖学金助学金,有多少钱,又怎么申请。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奖学金助学金有多少,怎么申请?主要来源于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官网当年发布的招生章程。
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有多少钱?
国家奖学金金奖励标准: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硕士生每年2万元,博士生每年3万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中央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国家奖学金标准、条件、申请、评审、适用对象
大学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
国家助学金标准、条件、申请、评审、发放、相关事项
大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流程
大学助学金申请书范文!要点讲解。
河北科技大学理工学院奖学金助学金有那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奖学金名称: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
第二条 指导思想:更好地贯彻“以人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 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鼓励学生德、智、体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 等级设置、比例、标准
第三条 国家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四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等、二等、三等共三个等级, 奖励人数比例为全院学生总数的 31%,其中:
一等奖 1000 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 3%;二等奖 500 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 10%;三等奖 300 元/学年,占学生人数的 18%。
第五条 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颁发标准和人数根据有关协议确定。
第三章 评定条件、评定时间
第六条 国家奖学金评定条件、时间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七条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我院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连续学习一学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具有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体育达标成绩在良好以上;
2.参评课程的成绩全部在及格以上;
3.三年级下半学期须通过四级英语考试;
4.当年没有受到院级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
注:对不符合条件 1 者只能获“学习优秀奖”,学习优秀奖奖金额度为同级奖学金额度减 100 元。对不符合条件 2、3、4 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
第八条 社会和企业专项奖学金的条件根据双方有关协议执行。
第九条 评定时间: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要求在次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评审完毕;国家奖学金、专项奖学金根据有关文件和相关协议评定。
第四章 评定程序和方法
第十条 评定程序 :
1.各学部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2.各学部将评定结果汇总报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
3.学生工作部审核批准后报财务处领取各项奖学金。
第十一条 评定方法: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采取以班为单位,按应评名额,依据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选取。专项奖学金由提供奖学金者和学生工作部组织评定。
注:1. 毕业班不再评定优秀学生奖学金,该年度奖学金用于设立优秀毕业论文奖、文明离校奖,奖励优秀大学毕业生以及其他毕业活动费用。
2.学生综合测评办法见附件。
二、学生评优的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 关于优秀三好学生的评选
1.评选比例:优秀三好学生占参评学生的5%。
2.评选标准: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各项方针、路线和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的理论,关心时事政治,积极参加院、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同学,尊敬师长,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遵纪守法,热爱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优秀三好学生在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且在综合测评的前 20%以内。
第十三条 关于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
1.评选比例:模范学生干部的评选比例为干部总数的15%。
2.评选标准:品学兼优,努力工作,有较强的组织能力, 工作成绩突出,热情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模范学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前40%产生。
第十四条关于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1.评选比例: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参评集体的 15%。
2.评选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联系群众的班级领导核心;能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科技实践活动;有理论学习小组;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遵纪守法。
3.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当学年班内无受纪律处分的学生,无卫生不达标宿舍;有严谨求实,刻苦钻研,奋发向上的良好学风。
4.评选程序:院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由学部组织联评,省级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在院级评优的基础上由学部将参评材料报学生工作部进行联评,最后报院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五条 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评选与奖学金同步进行。
第十六条 优秀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只授予荣誉称号, 先进班集体的奖励额度为 200 元。
第十七条 本奖学金及评优办法自2007—2008 学年开始执行, 解释权在学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