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学> 资讯 > 信息 > 招生简章 > 普考招生 > 文章

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更新: 2022-07-04 06:30:39 | 就上学 | 关注: 

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宿舍条件、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一般来讲,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全国各高校录取分数线

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使社会了解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名称: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代码:14585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院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库木塔格路168号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设有由书记、院长牵头的以招生办、纪检、保卫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组织领导本院的招生录取、咨询、信访工作。

第九条 学院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聘请教师、学生代表作为学院招生社会监督员。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巡视学院测试、录取现场等方式,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

第三章 录取与注册

第十一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第十三条 平行志愿投档:

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1、考生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排序。报考单列类(选考民族语文)招生计划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为: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排序;理工类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排序。

2、三校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三校生报考普通类或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非平行志愿投档省、区、市按照“梯度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根据“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五条 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录取。

第十七条 我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报考护理、师范类考生必须达到做护士、教师的健康标准要求,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生身高在1.60米以上,女生身高在1.50米以上。

第十九条 单招、直升专的录取按照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方案和2022年直升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方案中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十条 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原则执行,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请假延期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2022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按《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院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

第四章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根据实际,制定2022年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自治区每年审定的计划为准,在报送相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严格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详见下表。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

护理

3900元/学年

学前教育

2900元/学年

计算机网络技术

3300元/学年

软件技术

3300元/学年

机电一体化技术

3300元/学年

机电设备技术

3300元/学年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300元/学年

社区管理与服务

2900元/学年

导游

2900元/学年

旅游管理

2900元/学年

酿酒技术

3300元/学年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3000元/学年

数字媒体技术

3300元/学年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300元/学年

助产

3900元/学年

应用化工技术

3300元/学年

信息安全技术

3300元/学年



住宿费:600元/年;教材费:600元/学年(代收,多退少补)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二十六条学院设有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设有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9月学生可到当地教育局申请),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六章毕业生学历及就业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学校准予毕业,并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并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提示

该校其它信息可通过下方关键词“学校名字”查看,或者上方搜索栏查询。

关键词: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
  • 2023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 2021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 2020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专科)

  • 站外阅读

    热贴排行

    最新发布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