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学> 资讯 > 信息 > 招生简章 > 普考招生 > 文章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更新: 2021-06-18 04:54:08 | 就上学 | 关注: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21全国各高校录取分数线

2021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2021年枣庄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学院2021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枣庄职业学院2021年普通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枣庄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419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枣庄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制定,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枣庄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枣庄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枣庄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接受举报和投诉。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一条我院2021年各招生专业层次为专科(高职)、学制三年。

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各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山东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入校后开设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中护理(定向培养赴日就业)班、护理(校企合作)班、现代物流管理(校企合作)班开设日语,口腔医学(中外合作办学)班、护理(中外合作办学)班开设韩语。

第十五条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条对考生体检中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录取方式:

(1)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2)山东、福建、广东三个省份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依据文化成绩依次录取;其它省份根据各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进行录取,其中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按“专业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根据各专业计划数,按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先按第一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该专业计划为止;若第一专业志愿计划未满,从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录取,依次类推。若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则在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其他专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3)新生入学后,其它专业考生不允许转入口腔医学、护理、康复治疗技术专业。

(4)录取通知书由学院邮寄给考生本人。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八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资格审查与证书颁发

第二十条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资格审查,对体检不合格、或资格有问题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一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枣庄职业学院

2、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二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枣庄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中如果有与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部门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枣庄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枣庄新城祁连山路2169号

邮编:277800

联系电话:0632—8699266

网址:http://www.sdzzvc.edu.cn/

邮箱:sdzzvc@126.com

提示

该校其它信息可通过下方关键词“学校名字”查看,或者上方搜索栏查询。

关键词:枣庄职业学院 2021招生简章 2021招生章程

站外阅读

热贴排行

最新发布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