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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章程(高职单招)

更新: 2021-04-14 06:24:22 | 就上学 | 关注: 

2021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章程(高职单招)

2021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1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章程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1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2021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2021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2021年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单招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录取的原则,保证学院高职单招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1 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1〕91 号)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2582,河南省招生代码:6192。

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现为全国水利职业教育示范院校、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河南省文明学校、全国水利文明单位、河南省省级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优质水利高等职业院校、全国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河南省高职“双高工程”(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办学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花园路校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梅河路以西、工业十一路以南(航空港校区)。

第三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高职高专,学制三年。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高职单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成立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

第六条学院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在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单招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对象、招生计划

第七条招生对象:已通过河南省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或已通过河南省2021 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八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综合分析制定单招总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2021年经省教育厅审批备案,我院高职单独招生46个专业24个专业方向共3500人,各专业计划之间可依据实际报考人数进行适当平衡调整。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分配详见附表。

第四章考核计分及录取办法

第九条分类考核测试计分:

1.高中生: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成绩等级记分和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语文、数学成绩按照A记95分、B记80分、C记65分、D50分计入总成绩。数学、语文总成绩折合满分150分,考生语文、数学总成绩=语文分值×0.8+数学分值×0.7。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满分150分,其中笔试90分,面试60分。

2.中职生:依据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报考第一专业所属大类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语文、数学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7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值满分150分,其中实操测试90分,面试60分。

中职生获得的技能竞赛成绩或政府部门认可的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可予以赋分,具体赋分标准为:技能竞赛省级二等奖50分、三等奖40分,地厅级一等奖35分、二等奖25分、三等奖20分;职业资格高级工50分、中级工(含员级)40分、初级工30分。所获证书应与报考专业相关,若赋分后与技能测试成绩相加超过150分按150分计。

3.社会考生(含无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高中生):依据我校组织的语文、数学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语文、数学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成绩满分150分,其中语文80分、数学7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分值满分150分,其中笔试90分,面试60分。

4.免试对象: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申请免试程序及申请书格式详见学院招生网。

第十条录取规则:根据高中生、中职生、社会考生比例和单招计划数确定三类招生人数,分别划线录取。录取时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根据专业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分数优先的模式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如出现多人分数并列超计划无法全部录取时,按以下规定:

高中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语文、数学单科学业水平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中职生依次按照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社会考生依次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文化基础知识考试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五章志愿填报及考试安排

第十一条志愿填报:考生于2021年4月 7日 9时至4 月 9 日 18 时 登 录 “ 河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考 生 服 务 平 台 ” (http://pzwb.heao.gov.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我校招生代码6192。

第十二条我院单招考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4月17日-4月18日,考场统一设在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花园路校区。具体安排见下表。

2021年单招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考核测试内容

考生范围

4月

17日

09:00-11:00

文化基础测试(语文数学综合)笔试

中职生、社会考生

14:00-15:00

职业技能测试实操

中职生

15:30-16:30

职业技能测试面试

14:00-15:0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社会考生

15:30-16:3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4月

18日

9:00-10:00

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

高中生

10:3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

2021年4月15 日-16日,考生自行在我院招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第十三条疫情防控: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严格按照国家及我省相关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制定我校组考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分专业、分时段、多批次全程封闭考试管理,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到位,到后即考、考后即离,减少人员聚集、停留,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十四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的考生“免试入学登记表”及相关材料须于2021年4月10日前提交我校。有技能竞赛获奖或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加分的考生,须于2021年4月15日前在我校招生网(http://zs.hnshxy.cn)单招系统上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考试前或考试当天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招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官网按要求公示后,上传省招办办理录取手续,随后将录取通知书寄送考生本人。

第六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六条学费按照河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规定的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执行,分专业学费标准为: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市场营销、现代物流管理、跨境电子商务、房地产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为3700元/学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测量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为4620元/学年,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600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建筑工程技术专业12000元/学年,其他专业学费均为4200元/学年。住宿费600-800元/学年。

第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2019年4月,我院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联合申报的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合作办学项目获得省教育厅批准。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和待遇:被录取的考生须持有效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按学校规定时间入学报到。学校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程序注册专科学籍。转学、转专业按照国家、省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待遇与参加统一高考录取的学生相同。学生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专科阶段学业。就业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按照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由学校单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公布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hnshxy.cn

招生网址:http://zs.hnshxy.cn

招生QQ群:1016618465

招生电话:0371-65821035、65821036

花园路校区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36号

航空港校区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鹤湖片区梅河路以西、工业十一路以南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专业名称专业代码类型学制师范艺术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人数学费(元/年)方向
水利水电建筑工程450205单招3804620
水利工程450201单招3504200
水文与水资源技术450101单招3304200
水政水资源管理450102单招3304200
工程造价440501单招3404200水利水电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监理440504单招3304200水利工程监理
水利水电工程智能管理450204单招3304200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500201单招3404200
市政工程技术440601单招33042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500601单招3504200
给排水工程技术440602单招3304200
工程测量技术420301单招3504620
测绘地理信息技术420303单招3304200
测绘工程技术420302单招3304200
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420304单招3304200
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420305单招330420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单招3404620
建筑工程技术440301单招35012000
工程造价440501单招3504200建筑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管理440502单招3304200
建设工程监理440504单招3304200建筑工程监理
地下与隧道工程技术440305单招320420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440102单招3304200
建筑室内设计440106单招3304200
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单招350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3404200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单招3404200
供用电技术430108单招3404200
模具设计与制造460113单招3404200数字化设计与智能制造
模具设计与制造460113单招3404200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3504200人工智能设备应用
电气自动化技术460306单招3554200智能制造工程师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460104单招3554200机械制造工程师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单招3554200安装调试运维工程师
工业机器人技术460305单招3604200系统集成开发工程师
智能控制技术460303单招3604200
工业互联网技术510211单招3504200
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单招3504200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31004620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350420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510106单招3404200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440402单招3404200智能设备安装与调试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40404单招3754200工程设计与项目管理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440404单招3704200智能楼宇工程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3754620企业信息化管理
计算机应用技术510201单招3804620智能平台开发
物联网应用技术510102单招3804200智能应用与开发
软件技术510203单招3804200新媒体运营管理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3403700
大数据与会计530302单招3403700注册会计师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440701单招3203700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440701单招3203700智慧物业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530301单招3303700
现代物流管理530802单招3503700
市场营销530605单招3203700
市场营销530605单招3203700新媒体营销
跨境电子商务530702单招3403700
环境工程技术420802单招3404200
环境监测技术420801单招3354200
生态环境修复技术420806单招3354200
园林工程技术440104单招3404200
园林工程技术440104单招3604200智慧园林
园林工程技术440104单招3554200园林工程设计
环境艺术设计550106单招31406000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500601单招33104200工程项目管理
供用电技术430108单招32404200城轨交通供配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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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南水利与环境职业学院 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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