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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高职单招)

更新: 2021-03-31 03:13:22 | 就上学 | 关注: 

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高职单招)

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就提供了这样的信息。一般来说,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2021全国各高职院校分数线

2021全国各高校学费情况

2021年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 以及《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 , 特制定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 2021 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花溪区栋青路 3 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于 2004 年 2 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隶属贵州省教育厅。学院地处花溪大学城,占地面积 1000 亩,建筑面积 39 万平方米。是贵州省示范性高职院校、贵州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全国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8 年全国创新创业典型高校”。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名单,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专业群成功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院以举办高职教育为主体,同时开展中职教育和职前职后培训,是一所以工程技术、信息技术、工艺美术、经济管理、食品工程、旅游服务等专业为主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高等职业技术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分管招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招生就业办主任任副组长的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高职分类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的拟定,讨论和决定招生及录取的重大事宜。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纪委书记负责的纪律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高职综合评价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名时间、方式及流程

第七条 报名条件

1. 已参加我省 2021 年高考报名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 且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 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

2. 已参加我省高考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3.怀卡托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报考要求:

(1)该类学费较高,家庭承担有困难学生不建议报考。

(2)为激励怀卡托国际学院学生勤奋学习,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在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补助之外,特设立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

中外合作办学专项奖学金标准:

1.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7000 元 / 生 • 年。

2. 会计专业:7600 元 / 生 • 年;。

3. 室内艺术设计专业:10000 元 / 生 • 年。

报名时间及方式

1. 网上填报时间

第一次填报:2021 年 3 月 19 日 09:00 至 3 月25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第 二 次 填 报:2021 年 4 月 8 日 09:00 至 4 月14 日 17:00,凡符合报考条件未被录取的考生,须登录省招生考试院网站,根据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贵州省 2021 年高职(专科)分类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和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填报一所院校志愿,六个专业志愿。

2. 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持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分类考试准考证为网上打印,填报我校志愿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站(http://www.gzqy.cn/zsw/)凭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上午 10:00 至 3 月 27 日上午 8:00。

考试时间及内容

1. 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 + 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素质评价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 11 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 8门课程达到 C 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文化素质成绩(满分 150 分)为学业水平考试 11 门课程的平均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满分 100 分)采用面试方式(美术类测试素描、色彩),检测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该职业的基础潜能,测试时间:2021 年 3 月 27 日(星期六)、28 日(星期日);考生具体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请报考我校的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招生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的相关信息。

2. 中职毕业生实行“文化综合考试 + 职业技能测试”的评价方式,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全省统

一,命题由省招生考试院负责,各市州招办组织考试,全省统一评卷,高职(专科)招生院校组织职业技能测试,根据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综合包含语文、数学、英语的内容。考试按《贵州省中职生报考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文化综合考试说明》要求执行。

2021 年分类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文化综合考试时间安排:

科目日期时间
文化综合3月14日上午9:00—11:30

职业技能测试(满分 100 分)针对考生所报专业进行实际操作测试,测试时间:2021 年 3 月 27日(星期六)、28 日(星期日);考生具体操作规程另行通知,请报考我校的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官网、招生网、“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微信公众号的相关信息。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十条 录取原则

1. 按照考试最终成绩,及专业报考特别要求,在学院分类招生专业计划中,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省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报读对口或相近专业,具体名单以省教育厅下发为准。

3. 同等条件下,英模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子女 , 全国劳动模范子女优先录取。

4. 考生可登录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网(网址:www.gzqy.cn)进入招生就业页面或登录微信搜索公众号“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点击“录取查询”查询考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最终录取结果由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公布,请关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名单。

第十一条 经学校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1 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试。

第七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十二条

公办学校: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

1. 学费:普通专业 3500 元 / 年 • 人,艺术类专业:7000 元 / 年 • 人。

2. 怀卡托国际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室内艺术设计专业 22000 元 / 年 • 人,会计专业 15600 元 /年 • 人,建筑工程技术专业 15000 元 / 年 • 人。

3. 住宿费:800 元 / 年 • 人。

4. 预收教材费:700 元 / 年 • 人(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 奖学金政策

1. 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8000 元 / 年 • 生。基本申请条件:除国家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标准:每人每年 5000 元 / 年 • 生。

基本申请条件:除国家励志奖学金所列条件外,其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3. 学院奖学金

学院利用事业收入资金设立学院奖学金,一等奖学金3000元/年•生,二等奖学金1500元/年•生,三等奖学金 1000 元 / 年 • 生。

助学金政策

1.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特别贫困 3800 元 / 年 • 生、贫困3300 元 / 年 • 生、一般贫困 2800 元 / 年 • 生。

基本申请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 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向学校提出勤工助学的申请,接受必要的勤工助学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再由学校统一安排到校内的岗位上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勤工助学金数额视岗位而定,勤工助学岗位不同,勤工助学金数额不同,分 600 元 / 月、500 元 / 月、400 元 / 月三档。

3. 教育精准扶贫资助(以国家资助政策为准)贵州省户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具有我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生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4500 元 / 年 • 生(其中,免学费 3500 元 / 年 • 生,扶贫专项助学金 1000 元 / 年 • 生)。

第八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五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七条 本章程由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贵州省贵安新区党武路 10 号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 编:550025

联系电话:0851-88923090 88923091

联系人:吴老师 孙老师 任老师

刘老师 杨老师、谢老师

学校网址:(http://www.gzqy.cn)

传 真:0851-88923089

招生咨询 QQ 群:1081575494

提示

该校其它信息可通过下方关键词“学校名字”查看,或者上方搜索栏查询。

关键词:贵州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高职单招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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