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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 2020-07-28 23:56:04 | 就上学 | 关注: 

2020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以学校最新更新发布为准,仅供大家参考。

全国各大学排名

全国各大学重点专业

全国各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及历年复试

广东工

业大学

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单位代码:118

45)

2020 年广东工业大学在机械工程等 52 个学科(专业)领域面向全国拟招收 2100 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和 450 余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5 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统一下达为准。

一、招生类别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专业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见“广东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可选报或调剂到该计划。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 月 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 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条件及程序

1. 我校 2020 年继续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2.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不招收推免生。

3.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程序

(1) 外校推免生请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前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留意相关通知,并下载《广东工业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电子版按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有关通知发送,纸质版复试时提交)。

(2) 本校及外校推免生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后,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名信息,并选报我校。

(3)各学院根据报名情况,与考生确定复试时间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结束后将拟录取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已被我校招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三、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31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 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1.准考证打印:完成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当在 2019 年 12 月14 日至 12 月 23 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9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4.考试地点:由当地报考点安排考场,具体事宜咨询所选报考点。

5.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分。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分、200 分。

12 月 21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 月 21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2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2 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共七门;专业课试题由我校命题。具体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形式、内容等由我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并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研究生招生学院主页向考生公布。

1.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2.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

3. 复试前,我校各招生学院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查(往届毕业生必须交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交验),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含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三个部分。

5. 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外),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加试内容请参阅《广东工业大学 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 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7. 符合教育部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学院进行严格审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8.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9.有关复试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复试通知。

六、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与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录取标准相同。(具体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2020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录取规定。)

存在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

2.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复试成绩不合格;

4.体检不合格;

5.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不及格。

七、学制与收费标准

学生类别

录取类别

学制及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定向

学制三年,7000 元/年

定向

学制三年,8000 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

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方向)、机械(工业设计工程方向)

(不含定向生)

学制三年,12000 元/年

翻译

学制三年,15000 元/年

会计(MPAcc)

学制两年,30000 元/年

艺术

学制三年,20000 元/年

金融

学制两年,33000 元/年

社会工作

学制两年,非定向 12000 元/年,

定向 15000 元/年

其它专业非定向

学制三年,10000 元/年

其它专业定向

学制三年,15000 元/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MBA)

学制三年,36000 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

管理

学制三年,20000 元/年

其他专业

学制三年,15000 元/年

八、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助学金

(元/生·学年)

学业奖学金

(元/生·学年)

拔尖创新人才奖学金

(元/生·学年)

单项奖学金

(元/生·学年)

国家奖学金

(元/生·次)

联合培养基地补助(校外)

(元/月)

导师资助金

6000

一等奖学金10000

二等奖学金6000

三等奖学金2000

12000

(选拔)

200-1000

(评审)

20000

(评审)

1500 左右

(依据合作协议)

由学院及导师(组确定,科研奖励

上不封顶

说明:

1.研究生助学金 100%覆盖。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第一年为新生奖学金,100%覆盖所有入学报到新生,参照考生的报考情况及考试成绩确定等级,一等奖学金比例一般约为15%,二等奖学金比例一般约为 30%,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参评,其中一等奖学金比例一般约为 20%,二等奖学金比例一般约为 25%,三等奖学金比例一般约为 35%。

3.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入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入选对象可获校、院二级研究生拔尖创新奖学金 12000 元/年,并每年可申请 1次参加高级别国际学术会议交流资助。表现特别突出者还可申请最高 100000 元/年的经费资助前往国外高水平大学联合培养3个月至 1 年。此外,通过培育期满考核且特别优秀者其本人和导师(组)还可获得 15000 元的表彰奖励。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在二、三年级研究生中评定,包含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研究生文体活动菁英奖学金和研究生社会实践菁英奖学金等。

5.导师资助金由学院及导师(组)确定,包括生活补助与科研奖励等。

6.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科研助理、行政助理(简称“三助”)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7.根据课题研究需要派往与我校合作建设的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开展课题的研究生,按研究业绩可获 1500 元/月左右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具体根据相关协议由校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直接支付研究生。

8.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顺利完成学业。

(二)推免生奖助学金及奖励办法

1.报读我校并被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年直接认定获得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10000 元,并给予助学金 6000 元/年。

2. 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在本人申请和导师同意前提下,根据《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方案(修订)》相关规定,可优先入选我校“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并按(一)中第3 条标准奖励。入选对象中,被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优势重点学科和特色重点学科录取的学术型推免生,除获得上述资助以外,在通过第一年考核后,可向所在学院、学科或导师另行申请 20000 元以上的经费资助,具体资助标准和条件由各学院制定。

重点学科类别

领域、学科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攀峰重点学科

机械工程

机电工程学院

0802

机械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05

材料科学与工程

控制科学与工程

自动化学院

0811

控制科学与工程

设计学

艺术与设计学院

1305

设计学

优势重点学科

电子科学与技术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0809

电子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计算机学院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土木工程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0814

土木工程

化学工程与技术

轻工化工学院

0817

化学工程与技术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

0830

环境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学院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

特色重点学科

应用数学

应用数学学院

0701

数学

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自动化学院

0808

电气工程

热能工程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07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信号与信息处理

信息工程学院

081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企业管理

管理学院

1202

工商管理

3. 在学院录取的推免生中绩点最高者,第一年将优先推荐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 元/人。

九、充分利用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为加快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步伐,有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校与省内科技创新企业(科研院所)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充分利用科技创新企业的优质资源,共同打造培养创新性、复合型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的示范平台和开展以产业化为目标的高新科技研发平台, 实现产、学、研的良性互动,为广东产业结构的升级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目前我校已建立了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简称“示范基地”)178 个,其中国家级示范基地2 个,省级示范基地 44 个。我校将与更多的省内相关领域的龙头科技创新企业(科研单位)建立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培养更多的高层次科研创新人才。

2020 年由广东省教育厅和三个地级市政府、广东省科学院共建的四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将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若干名,具体如下:

(一)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我校 2020 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

省教育厅——中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 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通过我校复试录取。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中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校外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中山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

0855

机械(机械工程方向)

自动化学院

0854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

0858

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方向)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6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

0854

电子信息(信息工程与集成电路方向)

计算机学院

0854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方向)

艺术设计学院

0855

机械(工业设计工程方向)

(二)广东省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 2020 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

教育厅——佛山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通过我校复试录取。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校外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佛山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

0855

机械(机械工程方向)

0854

电子信息(仪器仪表工程方向)

自动化学院

0854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

轻工化工学院

0856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

0854

电子信息(信息工程与集成电路方向)

计算机学院

0854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方向)

(三)广东省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 2020 年拟在机电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教育厅——东莞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通过我校复试录取。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东莞基地)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校外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东莞基地

机电工程学院

0855

机械(机械工程方向)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自动化学院

0858

能源动力(电气工程方向)

0854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

轻工化工学院

0856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方向)

信息工程学院

0854

电子信息(信息工程与集成电路方向)

计算机学院

0854

电子信息(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方向)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6

材料与工程(材料工程方向)

0858

能源动力(动力工程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

0857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

(四)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介绍

我校 2020 年拟在自动化学院、轻工化工学院、材料与能源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招收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学院共建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共同培养研究生。申请者需参加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通过我校复试录取。研究生第一年在广东工业大学校内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起至毕业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广东省科学院)进行联合培养。招收的研究生配备校内、校外双导师指导。具体如下:

基地名称

招生学院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专业名称

广东省科学院

机电工程学院

0855

机械(机械工程方向)

自动化学院

0854

电子信息(控制工程方向)

轻工化工学院

0856

材料与化工(化学工程方向)

材料与能源学院

0856

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方向)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环境生态工程研究院

0857

资源与环境(环境工程方向)

十、就业

1.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 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其他说明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不实,或以假证明、假学历以及其他不真实材料报考者,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录取,我校尽量在校内相近研究方向或相近专业进行调剂录取,或推荐至其他院校。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科目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登录“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查阅或下载我校“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2020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和“2019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试题(真题)”。

6.我校将在 “广东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gdut.edu.cn)”上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考生还可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和手机网站客户端,第一时间掌握我校招生资讯,了解相关学科专业、导师等情况。

以上内容如因政策变动而与国家相关文件不一致时,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热诚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广东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

关键词:广东工业大学 研究生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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