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以学校最新更新发布为准,仅供大家参考。
齐齐哈尔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齐齐哈尔医学院位于闻名世界的丹顶鹤故乡、风景秀丽的嫩江之畔。学校始建于1946年,至今已走过73年光辉历程。学校是全国文明单位、黑龙江省十佳和谐校园;教育部卫生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试点高校、黑龙江省特色应用型本科高校;卫生部卫生人才培训中心齐齐哈尔基地、中国医师人文医学执业技能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学培训中心、黑龙江省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基地、黑龙江省医学教育管理中心。
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校园规划占地面积约1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1.08亿元。现有教职工5722人,本部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占专任教师总量的91.88%。现有普教、成教、留学生等各类在校生15794人。
拥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医学技术学术学位点1个,药学专业学位点1个。有本科专业24个,涵盖了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法学等5个学科门类。其中,精神医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临床医学、精神医学、药学、预防医学等4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拥有6门省级精品课程、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人才培养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教育科学A类研究团队。学校先后通过了教育部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护理学专业认证、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有省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齐齐哈尔医学科学院、卫生检验中心等科研机构,主办《中华现代护理杂志》《神经疾病与精神卫生》《齐齐哈尔医学院学报》三种国内期刊,均为国内公开发行。
学校有24个教学及教辅机构,12所附属医院(其中4所直属附属医院)和临床病理诊断中心,拥有27所教学医院、90所实习基地,附属医院编制床位13827张,能够很好地满足临床教学和生产实习需要。
近年来,学校秉承“大学至善、大医精诚、崇尚学术、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弘扬“自强不息、甘于奉献”的齐医精神,教学、科研、医疗、管理等各项工作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局面。在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指引下,全校师生勠力同心、团结奋斗、务实进取、开拓创新,正在为加快建设一流本科教育、实现高质量内涵发展、早日建成高水平特色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二、培养目标及类型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志于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有志于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高级专门人才。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的各项条件。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各专业的说明:
(1)医学技术学术学位(1010):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
(2)药学专业学位(1055):药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以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认证报告。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常见报名信息错误类型:
①证件号码错填:数字错填或末位大写英文字母“X”(误输入为小写“x”)错填;
②最后学历错填:本科毕业已获毕业证书错填成“本科结业”;
③证书号码错填:学历或学位证书号码错填成证书流水编号(正确应为:填写带有学校代码或毕业年份的学校证书编号);
④毕业日期或获学位日期错填;
⑤应届本科毕业生错填或漏填在学注册学号等。
(8)在招生过程中,有关通知及要求将在手机短信平台上通知,考生要保证手机信息畅通。报考考生须重视以上常见错误信息,并认真填写其他报名信息选项,报名信息中的通讯方式(含手机、固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档案所在单位等),在2020年最终录取前必须保证有效畅通,如因变更等造成联系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本人负担。报名信息、自然信息、认证信息三者必须完全一致,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预计2019年11月上旬,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到指定报名点按照报名的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核对网上报名信息(请考生认真核对,签字后不予更改)。
五、考试(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时间/科目 | 2019年12月21日 | 2019年12月22日 |
8:30-11:30 | 思想政治理论 | 业务课一 |
14:00-17:00 | 外国语 | - |
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注:考试科目一为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考试科目二为外国语(100分)均为全国统考。
2.复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复试成绩将计入考试总成绩,是录取工作的重要指标,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初试成绩和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最新相关信息,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将于2020年3月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六、院系代码及名称
001医学技术学院,002药学院。
七、奖、助体系
研究生教育阶段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自设生活补助费等(不包括有固定工作单位、享受原单位工资待遇的考生):
1.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研究生,国家每年分派名额,硕士生奖励金额为2.0万元。
2.学业奖学金,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按有关规定执行,设1.0万元、0.9万元、0.8万元三个等级。
3.国家助学金,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的基本生活支出,标准每生每年0.6万元。
4.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可通过生源地或校园地两种方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学年最高金额1.2万元。
5.学校自设生活补助费,每生每年0.6万元。
八、学制及学费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黑价联[2014]73号文件要求,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8万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0.9万元。如有变化,我校将按照国家及省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录取及报到
学校确定录取后,将于当年6月末左右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来我校报到。对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的已录取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新生身体检查,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者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十、研究成果归属
学生在学期间所完成的全部科研工作的知识产权均归齐齐哈尔医学院所有,所有科研工作资料均必须依组卷要求完整存档(包括原始数据)。在学或毕业后任何时间学生以相应数据为基础发表的各类型科研论文及成果和申报评奖时,其知识产权均属齐齐哈尔医学院,必须署名齐齐哈尔医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署名导师为通讯作者,通讯作者单位为齐齐哈尔医学院。论文发表必须经导师同意。如有违约,齐齐哈尔医学院在国家及各级法律法规之下,依法采取各种形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发表含有在联合培养单位(我校为招生单位)获得的数据、材料、资料和观点的学术论文,作者署名、名序和署名单位标注,均应符合双方联合培养协议约定。
十一、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qm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qmu.edu.cn/
单位代码:11230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邮编:161006邮箱:qyyzb@qm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联系人:邢老师,刘老师,卢老师
电话:(0452)2663828,2663898
传真:(0452)2663898
十二、本说明由齐齐哈尔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