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学> 资讯 > 信息 > 招生简章 > 普考招生 > 文章

2020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更新: 2020-07-28 18:37:53 | 就上学 | 关注: 

2020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以学校最新更新发布为准,仅供大家参考。

全国各大学排名

全国各大学重点专业

全国各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及历年复试

青海大学招收2020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青海大学 2020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 783 人(含推免生人数),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其中学术型学位研究生 212名,专业型学位研究生 557 名,“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骨干计划”14 人(可接收不超过10%汉族考生),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2020 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欢迎应届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一、推免生

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资料请关注青海大 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信息。

二、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 2020年

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毕业后到 2020 年 9 月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型学位报考注意事项: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 号)精神,我校临床医学、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对象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 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源范围

①生源地在内蒙古、广西、西藏、青海、宁夏、新疆(含兵团)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工作满 3 年以上, 报名时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考生。

②生源地在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湖北、 湖南(含张家界市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等 6 个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在上述地区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工作满 3 年以上,且报名时仍在民族自治地方工作的汉族考生。

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详细事宜,请关 注教育部办公厅在 2019 年 10 月下发的最新文件。

(5)我校原则上不接收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报考硕士

研究生。

三、报名要求

(一)网报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 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31日,

每天 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27 日,每天 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 网 网 址 http : //yz.chsi.com.cn , 教 育 网 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 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 推荐免试生须在 2019 年9 月28 日-10 月25日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 服 务 系 统 ” ( 以 下 简 称 推 免 服 务 系 统 , 网 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 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

息为准,考生下载并填写《报考 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经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民教处(或高教处)审核同意后方可报考。考生可凭生源所在省审核同意的《登记表》,按报考点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公告要求领取网上报名校验码。请于2019 年 11 月15 日前将省级教育厅审核签字盖章后的《报考2020 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通过中国邮政EMS 方式寄至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6.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报考材料后,对于部分专业做了 限制学历招生要求,因学历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又报名的考生, 将按考生学历不合格不准予考试。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9.考生报名时不再需要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问题,由考生 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10.2019 年 12月 14 日至 12 月 23 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 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 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 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二)现场确认要求

1.青海省考生在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并照相。同时要求考生在确认现场签订

《考试诚信承诺书》。

2.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 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考 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布时间为准。

3.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省在网上公布的所需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 在 2020 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颁发的能够取得毕业证书的证明。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1.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

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参加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由考生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的报考点确定。五、复试

1. 复试时间:2020 年 3 月中旬至 4月上旬,复试分数线由教育部统一划定公布,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要求的考生按不低于 12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面试的考核。

2.复试科目:复试科目已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3.复试地点:青海大学相关院系,详细信息由我校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确定并对外公布相关信息。

六、调剂复试

1.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 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 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 专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 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 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调剂系统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 2020 年硕士研究生有关复试、调剂具体要求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 信息。

七、录取工作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 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青海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 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 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2.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最长期限为 2 年。

3. 免试直推硕士研究生在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 布待录取通知的 24 小时之内确认后,视为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参加全国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特殊政策,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

八、毕业与就业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 向就业两种类型。

(1)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不得违约; 在职考生派遣回原工作单位;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毕业离校时仍未就业的非在职考生派遣回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学生档案转回原工作单位、就业单位或定向省份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

(2) 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 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签订就业协议书,由学校提出就业 意见并予以推荐,省毕业调配部门负责派遣毕业生到接收单位就业。

九、收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体系

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qhu.edu.cn/) 了解《青海大学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青海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

《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青海大学研究生“三助”奖学金管理办法》等信息。

十、有关重要说明

1. 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考生,在报名前应事先征 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同意,并在复试报到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复试报到时未出具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2.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专科和本科结业生), 必须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的说明)。有关考生请于复试报到时,按所报考专业的具体学业要求,向 我校有关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院系审核通过后方可准予参加复试,同时应按教育部的要求进行本科主干课程 的加试。加试科目中有一门及以上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被录取。

3.拟录取考生由学校组织在二等甲级以上医院按国家规定体检要求体检,复试时不再要求考生进行体检。

十一、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

学校代码:10743

联系部门:青海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971-5310695

联 系 人:张老师 税老师

通信地址:青海大学西宁市宁大路 251 号邮政编码:810016

信息发布: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全部通过青海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详见 http://yjs.qhu.edu.cn/)发布。

微信公众号:青海大学研究生招生

关键词:青海大学 研究生 招生章程

站外阅读

热贴排行

最新发布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