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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专科)

更新: 2020-07-19 16:13:25 | 就上学 | 关注: 

2020年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发布

招生章程以学校最新更新发布为准,仅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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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硕路88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8.4万平方米(约合276.3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7.8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5平方米;生师比26.9%;专任教师192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1.8%,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66.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991.9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9283.6元;图书30.2万册,生均图书46.9册。

二、招生计划特别说明

1、学校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2、各专业招收考生无语种限制。

3、各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习年限

科类

学费(元/年/生)

1

540101

建筑设计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800

2

540104

建筑室内设计

3年

3-5年

理工

5000

3

540102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4

540301

建筑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5

540304

建筑钢结构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6

540303

土木工程检测技术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7

540505

建设工程监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5000

8

540601

市政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9

600202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0

520301

工程测量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1

540701

房地产经营与管理

3年

3-5年

文理兼招

4800

12

540501

建设工程管理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3

540502

工程造价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4

540504

建设项目信息化管理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5

540603

给排水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6

540403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7

540404

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18

540402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3年

3-5年

理工

5000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学费宿费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住宿费标准:六人间(9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 学校采取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及国家助学贷款等多种措施,帮助经济上有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二等:2750元/年。

学院奖学金:一等:15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800元/年。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为105%以内。(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调档比例按各省招办要求执行)。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多于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它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在其它志愿上线考生中,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额满为止。

4. 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按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执行。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方法: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考生分专业录取过程中,对未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对报考志愿相同、分数相同的考生,理科按理综合、数学、语文、英语,文科按文综合、语文、数学、英语顺序录取。

6.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86609918 13804900399

024-86609919 13604900499

传 真:024-88797811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 编:110122

网 址:www.lncjxy.com

关键词: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招生简章 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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