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包含高校简介、专业介绍、招生计划、招生人数、报考条件、学费标准、宿舍条件、奖助学金等相关信息,考生报考前一定想知道清楚。一般来讲,计划招生人数是不变的,但可以因为生源质量很高而追加招生指标,一般不削减指标。考生在确定所报考的院校时和填报专业志愿时,要仔细阅读2024年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简章
一、学校自然情况
1.高校全称: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营口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熊岳镇育才里76-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90.6万平方米(约合1358.1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5平方米;生师比16.1:1;专任教师474人,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1%;具有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2.5%;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0483.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5912.4元;图书81.6万册,生均图书63.4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分为6人间和8人间。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围绕我院“双高”建设,优先考虑高水平建设的五大专业群,做强“一产”、做稳“二产”、做大“三产”专业;改造升级做精传统农业类专业,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合作共办新兴农业装备类专业,适应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做大现代服务业类专业,实现专业与产业的有效对接。计划规模与专业影响力、师资力量、实践教学条件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就业率相适应。
学院招生计划不做预留。
2.语种要求
语种不限。我院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日语教学,其他语种考生慎报。
3.男女生比例
各招生专业均不限男女招生比例。
我院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我院专业设置及学制详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 | 学习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学费 |
1 | 410102 | 作物生产与经营管理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2 | 410103 | 现代农业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元/年 |
3 | 410105 | 园艺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4 | 410105 | 园艺技术 (都市园艺)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5 | 410106 | 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6 | 410119 | 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元/年 |
7 | 410202 | 园林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8 | 410204 | 花卉生产与花艺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元/年 |
9 | 410301 | 动物医学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10 | 410305 | 宠物医疗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11 | 410307 | 畜禽智能化养殖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元/年 |
12 | 410309 | 宠物养护与驯导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13 | 440104 | 园林工程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14 | 440105 | 风景园林设计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15 | 470103 | 农业生物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16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17 | 490101 | 食品智能加工技术(焙烤食品加工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18 | 4901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19 | 490104 |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20 | 490208 | 药品经营与管理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21 | 500211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22 | 510102 | 物联网应用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元/年 |
23 | 510202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24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5000元/年 |
25 | 520410 | 中药学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26 | 530302 | 大数据与会计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27 | 530701 | 电子商务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28 | 530704 |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29 | 530802 | 现代物流管理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000元/年 |
30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31 | 550106 | 环境艺术设计 | 3年 | 3—5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4500元/年 |
注:学费如有变动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文件为准。
四、毕业证书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费情况
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见“三、专业设置”表中列明。住宿费不超过1000元/年。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省物价局及省财政公布的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执行。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杂费和住宿费。学生缴纳的服务性费用和代收费用,学校已提供服务或已购实物的,不退还学生所缴费用,将课本和实物发给学生;学校未提供服务或未购买实物的,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奖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学院设综合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合作企业在校设立奖助学金。
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帮助完成学业。
勤工助学补助:学院设有勤工助学资金,家庭贫困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通过劳动获得助学补助金。
学费减免:学院对孤儿大学生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21〕43号)要求,减免其学费和住宿费。
六、国际交流与合作方说明
无
七、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
调档比例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执行。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投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入学后学校进行复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我校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方式录取。实行有序志愿投档录取方式的省份,按考生报考院校志愿选择志愿优先方式,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在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录取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对于投档的考生不予退档。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招生专业均不设选考科目,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我院按物理学、历史学科类分别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学院执行各省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省招生办投档结果不设专业分数极差;
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不设专业分数级差,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对高考总分(文化课总分与政策加分总和)相同的考生,根据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择优录取;当三科总分相同时,文史考生依次根据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理工考生依次根据数学、语文、英语单科成绩比较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7-7020038(兼传真) 7022166
学院官方网址:http://www.lnnzy.ln.cn
招生办网址:http://zsw.lnnzy.l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