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苏州大学研究生分数线(含2016-2019历年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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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一)复试分数线
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考生的初试情况和招生计划,自主确定不低于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复试分数线,同一专业学位的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复试分数线一致。各学科(专业)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推免生除外)。如果同一专业进入复试的最低分考生初试总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复试。
对于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可适量接收调剂考生参加复试。需要调剂的单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考试情况、导师队伍情况、招生计划等),批准后方可向社会公布调剂信息。
2.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分数线是:单科≥45分,总分≥270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单考生实行等额复试。
(二)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及本科结业生),复试时采用笔试方式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试的组织与监考要求严格执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规定,考试必须在标准化考场中进行,考试过程全程录像。
(三)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考生不需要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直接进入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参加本办法规定的复试。
(四)复试加分项目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上述复试加分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研究生院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同意后方可加分。
2、2018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1.复试线
满足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分数线”。
2.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复试基本分数线是:单科≥45分,总分≥245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单位自行组织。MBA、MPA联考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4.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直接进入录取。
5.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3、2017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1、复试线
满足教育部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各基层招生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生源、招生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分数线。报考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分数线”。
2、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复试基本分数线是:单科大于等于50分,总分大于等于330分;自然科学类复试基本分数线是:单科大于等于40分,总分大于等于250分。
3、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组织。MBA、MPA联考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4、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直接进入录取。
5、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研招办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4、2016年苏州大学研究生分数线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结合学科特色和专业特点,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人格特征等综合素质。选拔出真正德才兼备、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1、学术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学术型学位类),按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2、专业学位类研究生的复试
满足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招生人数,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单考名额的30%。单独考试考生的复试基本分数线是:总分大于3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的复试
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要严格进行复试(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2年或2年以上、国民教育序列本科结业生),复试时加试与报考专业有关的2门本科生主干课程,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加试内容不得与初试及专业课复试内容重复。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不参加加试或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工作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组织。MBA、MPA联考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联考的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各基层招生单位自行确定。
5、推免生的复试
已经接收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农村教育硕士的考生不需再参加复试,直接进入录取。
6、关于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7、复试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研招办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