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申请人准备好以下材料后,到校学位办进行资格审查与学位论文盲。1.答辩申请人下载[《武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1份),见附件1]、[《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2份),见附件2] ,申请人应按照表中有关要求认真填写,并准备好有关材料。2.学历、学位及科研奖励证书。答辩申请人向校学位办提交本人最后毕业证、学位证、科研奖励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份),其中1份粘贴《武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1份由校学位办留存。 (1)学位认证:凡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的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报告,否则视为学位条件不符合申请博士学位要求。 (2)获奖复核:申请人必须把获奖的网上公示内容,或把获奖的政府颁奖部门发文原件及复印件(2份),其中1份粘贴《武汉理工大学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1份由校学位办留存, 提供给校学位办复查。3.发表的学术论文。答辩申请人向校学位办提交本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以武汉理工大学博士生身份在所申请的学科专业(或相近专业)已发表或已出版的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4.博士学位课程成绩单。答辩申请人填写“博士(同等学力)学位研究生课程成绩单”[见《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二)(同等学力人员)第2页、2份],到所属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初审(签字、盖章),校学位办(101办公室)复审(签字、盖章)。5.博士学位论文盲审。答辩申请人向校学位办提交博士学位论文4本及评审费800元,其中3本论文要求隐去导师和作者姓名(包括参考文献和致谢语中都不能出现导师和作者姓名),供校外专家盲审用;1本论文供原件交校学位办留存。申请人向校学位办交送博士学位论文时须同时交[《武汉理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评阅聘请函》(3份)见附件4],[《武汉理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评阅人评价表》(3份,并把博士学位论文创新点打印在该表第一页)见附件5],[《武汉理工大学同等学力博士学位论文便函及收据》(1份),见附件6]。二、博士学位论文评阅 答辩申请人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期间,应下载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二)(同等学力人员),见附件3],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同时,由学院安排送审5本博士学位论文。三、表决票盖章 在博士学位论文盲审及评阅通过后,答辩申请人携带填写好的《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二)(同等学力人员)及回收的评语(至少7份)到校学位办(103)最后审查,审查合格的盖“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同等学力)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上盖答辩专用章(7份),方可进入正式答辩程序。四、答辩及信息填报 答辩申请人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在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组织下完成正式答辩,答辩通过后到指定地点(“姿丽冲印”,电话:87383868)照相、填写“授予博士(同等学力)学位人员登记表”(见《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一)(同等学力人员)最后一页)、粘贴一张有效身份证的复印件,并完成网上学位信息录入工作[研究生院(筹)主页“学位信息录入”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