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上学> 培训 > 石家庄 > 培训

中国政法大学河北中心

更新: 2016-06-27 22:41:53 | 就上学 | 关注: 

类型:学历文凭    城市:石家庄    指数:8星

电话: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16号9号楼308室

网站:

  中国政法大学 2009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河北中心招生简章     公共管理硕士(MPA)是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的专业学位教育。具体说MPA是培养从事公共管理、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与分析等方面的高级人才,为政府机构和非政府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及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技术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正是基于专业学位教育的以上特点,MPA教育已成为很多国家培养高层、应用型公共管理人才的主要途径之一。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需要,MPA专业学位教育正在我国迅猛发展,并得到党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肯定和支持,(国家人事部第[2004]60号文件):中组部、人事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为主,兼有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以“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校训,以“推动社会政治进步和法制文明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办学理念,严谨治学,砥砺人才,在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办学特色,在法学领域具有突出的整体优势。学校目前设有法学院、国际法学院、经济法学院等12个校属院部,教职工1400余名,教授、副教授340余名,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140余名,各类的在校学生2万余人。MPA开设专业方向:   1、公共事业管理 2、党务与社团管理   3、政法管理 4、公共人力资源管理   5、教育管理 6、政府管理   7、公共政策与立法 8、司法行政   9、社会发展 10、公共危机管理以下专业方向,只面向有合作的系统或地区招生   11、财政与税收管理 12、金融风险管理   13、环境保护与执法 14、公共交通管理   15、文化产业管理 16、行政执法   17、食品药品监督与管理 18、知识产权管理一、MPA核心课程班课程设置MPA核心课程班课程由两部分组成:核心课程、实践课程。(一)核心课程(学员需修核心课程不低于28学分)(1)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2学分)(2)英语(4学分)(3)公共管理学(3学分)(4)公共政策分析(3学分)(5)政治学原理(3学分)(6)公共经济学(3学分)(7)行政法(3学分)(8)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2学分)(9)社会研究方法(3学分)(10)公共行政原理(2学分)(二)实践课程(1)立法研讨与专业实践(1学分) (2)社会实践(1学分)二、MPA核心课程班报名条件取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一般应有学士学位)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毕业年限计算截止期为报考当年的7月31日。三、MPA核心课程班师资、学习形式1、由我校资深教授、博导授课,采用案例教学。2、核心课程班教学方式:实行弹性学分制,根据在职人员的具体情况,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中面授每月2-4天,并布置作业安排考试。3、招生名额:30人(额满即止)。4、开学日期:2009年09月1日5、授课地点:河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四、MPA核心课程班证书学员在规定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要求修满30学分,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五、MPA核心课程班收费标准1.核心课程班学费:15000元、考务费2000元、 教材费1000元★ 特别说明:开课一个月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不退学费。六、MPA核心课程班报名及录取①填写报名申请表,同时交纳报名费200元;②查验学历、学位证书,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两份,近期一寸、二寸免冠蓝底近照各四张,并在背面署名;③中国政法大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核合格后发“中国政法大学MPA核心课程班”录取通知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交纳核心课程班学费、考务费、教材费并办理相关入学手续。七、特别说明:1、取得MPA硕士学位的必要条件为:①参加每年10月份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并被我校录取的学生;②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42学分(含核心课程班的30学分);③通过论文答辩。MPA研究生将发给:①硕士学位证书 ②中国政法大学结业证。2、收费情况:① MPA总学费为35000元,参加核心课程班的学生MPA联考通过被录取后还需交纳剩余的20000元学费;② 需交毕业综合杂费600元;③ 如需办理借书证,需交押金300元(第一学期开学统一办理,过时不补)。3、其他费用正式录取的MPA研究生在北京就读期间的食宿费用自理。八、联系方式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市城管�电  话:0311-85850131、13333118065

关键词:中国政法大学河北中心

站外阅读

其它机构

  •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