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过程性考核17分说明根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申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考核改革的复函》(冀考委自2012 12号)、《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实施细则》(冀考委自201216号)规定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自学考试学习服务中心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考自2013 10号)要求,在校生和社会在职自考生,无论任何自考专业及课程,在学习中心注册学习后均可享受过程性考核政策。具体如下:凡参加过程性考核的考生需要按省考办要求进行网上注册,注册学习一个学期后方可报送考试成绩,成绩的报送、审核按照冀考委自2010 1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过程性考核课程的成绩以一定比例计入自考统考成绩中,具体计算方法为:课程成绩=自考统考成绩+过程性考核成绩*20%,过程性考核合格成绩按85分计,即“课程成绩=自考统考成绩+85*20%”。换句话说,只要考生考试达到43分以上(含43分)+过程性考核17分,即可及格。报名时间:即日起收费标准:180+45(报考费)=225元报名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准考证号。3、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