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税务学院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后期改为东北银行干部学校;1950年9月成立东北银行专门学校,这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1952年12月改为长春银行学校;1958年9月组建吉林财贸学院,这是国家较早创建的普通本科财经院校之一;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这是国家第一所也是迄今唯一一所税务本科大学。学校曾先后隶属于东北银行总行、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人民政府;曾先后在佳木斯市、哈尔滨市、沈阳市等地办学,1950年7月迁入长春市,现校址为长春市净月大街3699号。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六大学科门类;有省级重点学科8个。学校1983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现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20个;是国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学校现有17个院系,27个本科专业;有省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5个;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4门;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个;2007年在教育部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