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心理咨询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的通知》(劳社鉴发 [2002]24号)和《关于心理咨询师全国统一鉴定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培就司函 [2003]185号)文件精神,推动我省心理咨询职业化进程,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中就培函 [2003]12号;劳社鉴函 [2004]12号),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负责黑龙江地区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远程、面授)。为提高教学质量,协会于 2003年与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哈尔滨市心理咨询中心、哈尔滨家庭素质教育研究所等高等院校、心理咨询机构、科研机构进行资源整合,实现了强强联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目前,培训师资力量雄厚,培训教师全部由我省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从事心理学专业知名专家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以及心理学博士 10余人,他们全部参加到一线教学工作当中。协会于 2004年进行了教学体制改革,在注重理论培训应对应试考试的基础上,注重了实践应用教学,同时确定北京安定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哈尔滨市心理咨询中心、哈尔滨市妇女儿童心理热线等专业心理咨询机构为学员实习基地,使学员真正做到了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培训后均授予一级继续教育学分,经本人申请同时可吸纳为黑龙江省心理咨询师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