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是一所主要培养基层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安全防范和应用法律人才的司法警官院校,主管部门为浙江省司法厅。学院前身为1984年建立的浙江省第三人民警察学校,2000年5月筹建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002年1月正式成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2006年,学院获得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等级。2007年,被司法部确定为“全国高等法律职业教育改革试点与推广单位”。2008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同年,被中央政法委员会等中央部委确定为全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单位。2010年2月,学院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2011年3月,学院成为浙江省人民政府与司法部共建的院校;同年6月,学院以优异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验收。2012年,浙江省人事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务员管理局、省司法厅联合下文,批准学院面向浙江省开展监狱人民警察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目前,学院是全国同类院校中唯一的一所全国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唯一的一所省部共建院校、唯一的一所开展警察类专业省内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的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