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THE SCHOOL OF ECONOMICS NANKAI UNIVERSITY南开在职研大连地区招生简章南开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大连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学位〔1998〕54号)文件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申请人条件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的在职人员;已获得学士学位,在所申请专业或相近专业做出成绩;申请人需持有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位证书(必须原件)。专业目录及招生人数专业设置金融学(金融管理方向)劳动经济学(人力资源方向)招生人数1、每期两个专业;2、每个专业一个班;3、每个班30人。报名程序及排序方式报名程序报名时间:2013年6月1日-2013年9月30日; 8:30-12:00,13:00-17:30;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南开大学在职硕士研究生大连服务中心;报名费用:申请人须缴纳报名费300元;报名材料:a.身份证、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各1份; b.填“南开大学2013年接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登记表”2份; c.同版1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同版2寸近期免冠蓝底照片4张;费用共计:学费27000元,2年学杂费4000元,资料费700元;录取:根据学校本年度接收计划,择优录取。 经复审符合申请条件者,将正式取得就读南开大学2013年在职硕士研究生课程资格。未被接受申请者,所缴纳学费、学杂费、书费全额退还,报名费不予退还。排序方式 从2013年春季招生开始,采取学号顺序方式进行论文指导及答辩顺序安排,具体方法如下:按照资格审核(初审)通过之日为基准,对本期学生进行排序;按照排序顺序编制学号;进行毕业论文指导时学生按学号顺序选择论文导师;进行论文答辩时学生按学号顺序进行论文答辩。学位课程学习和考试学习年限学习年限:2年,分4个学期;寒暑假期:每年7月、2月学校放假停课;授课时间:周末2天集中上课,隔周上课。授课方式授课方式:单独授课,本地独立开班;授课教师: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由南开大学教授授课; 基础课、实践课、拓展课、公共课、外语加强课由本地特聘讲师授课;学分制度: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通过全部考试;跨专业:跨专业学生在开始学习到毕业要补修5门以上经济学本科主干课程。课程考试及结业证书授予课程考试:每学期末进行本学期所学全部课程的结业考试; 课程考试由南开本校教师命题、阅卷; 课程考试合格后将得到相应课程的学分;结业证书: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学分修满后,可由我校颁发研究生课程结业证书。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完成所有课程并修满学分当年的5月份;考试机会:从第1次参加考试开始的连续6年内;成绩保留:6年,完成1门统考课程后成绩保留6年;考试内容:外语课须通过“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课程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专业课须通过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即前期所学专业课程中5科公共课程所学内容;考试通过:通过以上2科全国统考并完成所有学分后,可以申请硕士论文。每年全国统一考试和报名时间以及具体事宜,均依照当年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申请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要求:时间限制:自入学起6年内必须完成硕士论文;课程学分:修满“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跨专业学生须补修所申请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至少5门;批准进入撰写论文阶段的学生,须在批准后1年内提交申请学位论文并进行论文答辩,否则取消申请资格;经校学位办公室审查合格,同意答辩申请后,由经济学院组织论文评阅与答辩,将提交的所有材料连同考卷归档保存五年,以备国家评估;学位论文评阅与答辩程序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见附件二);通过答辩并经南开大学学位评定机构审核通过,授予南开大学硕士学位;